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视点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没有了新居民,我们将会怎样
透视嘉兴颁发居住证后的政府态度
本版策划 王树范 撰稿 朱兰英 李道演 配图 李剑铭

  作为浙江省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嘉兴成立了新居民事务局。11月20日,在平湖新埭打工的新居民张建嫦,领到了浙江省第一张“居住证”。
  和张建嫦一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浙江省有近1600万,嘉兴市有180万。在这个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比例超过50%的城市,正在进行一场渐进的改革:“新居民”代替“流动人口”,居住证代替暂住证。称谓改变的背后,是政府为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精心所作的制度设计。几乎所有人都希望,它解决的是外来务工人员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现象——
  一个庞大群体的本地化待遇
  平湖市新埭镇新居民事务所,是我省第一张居住证诞生的地方。11月27日下午,首张居住证的主人张建嫦对记者说,她很期待居住证给她带来的变化。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顾建良告诉她:“我们将逐步给你们本地化待遇,让新居民在平湖工作愉快,生活愉快。”
  张建嫦是广东人,在嘉兴学院毕业后留在平湖工作了5年多时间。5年里,她的身份一直是“暂住人口”。张建嫦不太喜欢这个称呼。她准备在嘉兴结婚,并有了常住平湖的打算,“其实我和本地人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户口不在嘉兴”。然而,户口不在嘉兴确实给她带来了麻烦,最令她头疼的是,经常要回老家的派出所去打户口证明,“我想结婚了,可必须回老家登记。”
  张建嫦说,现在她可以像本地人一样申请经济适用房,还可安心地缴纳各种保险金甚至住房公积金。如果她愿意,15年后她可以在平湖落户。
  新居民姚正山在平湖工作了4年。11月20日,他申领了居住证,根据规定,他可以凭此证把孩子送到平湖市的公办学校就读,且只需支付一半借读费。等他考出技工证,他就能拿到像张建嫦一样的技术员工居住证。姚正山称其为“绿卡”,不过它比绿卡有着更深刻的内涵——可以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姚正山认为,这是政治待遇的体现。
  从11月20日到现在,新埭镇新居民事务所已发出了200多张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尽管居住证实行的是自愿申领、定期年检的制度,但它在新居民中的受欢迎程度远远超出了预期。

  本质——
  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
  平湖是嘉兴推行居住证制度的试点区域,而嘉兴是全省的试点。这几天,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局长翁勤雄因为居住证一事成为媒体争相采访的对象。
  身兼嘉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和新居民事务局局长二职的翁勤雄,见证了嘉兴针对外来人口所作的一系列制度变化。今年9月,嘉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地级市的新居民事务局,代替原本设在公安机关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随后,酝酿了一年多的居住证制度在嘉兴试行。
  “这是一种理念的根本转变,由原来的治安管理为主上升到服务为主。”翁勤雄说,临时居住证替代了暂住证,而居住证是自愿申领的,申领后能享受更多公共服务。
  翁勤雄告诉记者,在嘉兴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中,新居民占到了55.1%。很难想象,假如没有了新居民,嘉兴将会怎样。嘉兴改革发展的成果,必须与新居民共享。只有他们有了归属感和认同感,才会有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内涵——
  在嘉兴形成人才“洼地”
  据介绍,嘉兴的居住证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人群。《临时居住证》的申领条件不高,但享受的权利也相对有限。居住证和技术员工居住证,需要申领人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有固定住所和合法的生活来源,并能缴满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与居住证相对应的是更多的权利。而拿到技术员工居住证的新居民就意味着拿到“绿卡”,权利范围几乎和本地户籍市民一致。
  这意味着在嘉兴工作年限越长、工作技能越高,能得到的保障就越健全。翁勤雄说,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一是考虑到嘉兴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二是居住证实行差别化有利于在嘉兴形成人才的“洼地”,而不仅仅是人的“洼地”。
  面对记者提出的明年会不会有大量的新居民涌入嘉兴的担忧,翁勤雄认为,对新居民服务水平的提高和产业化程度的提高这两方面因素,将使嘉兴吸收新居民的门槛越来越高。

  解读——
  是户籍制度的延伸和过渡
  “这是对户籍制度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顾建良如此评价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居住证的推行,是户籍逐渐还原为仅是出生地证明的有力探索,居民将在其居住地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相应的福利保障。
  “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可能是新老居民同领一个《居住证》,证随人走。户籍改革的难点在于依附在其上的各项政策。如果将这些政策和福利逐步剥离,就能达到人和物一致,实现人在有权利、人走无权利。但是,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过程。”翁勤雄说。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副教授陈骏业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人权,而城乡“二元制”户籍分类管理制度造成了公民身份的实际不平等,居住证制度首先表现在实现了公民的平等权。居住证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使持证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同城市民一样的服务,还在子女就读、劳动保障方面享受到与当地居民一样的优惠政策,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